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许昌市域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询比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许昌段广告资源经营权”招标(招标方式及项目名称最终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项目,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许昌市
(二)采购人:许昌市域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询比
(四)服务内容
申请人需依据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企业公开招标相关要求,对采购人组织的“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许昌段广告资源经营权”招标提供代理服务及配套服务、手续办理、资料整理、拟订合同文件等相关工作。
(五)服务期限
自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执行人完成中选有效期内被委托的全部代理工作之日止。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运营期间无不良、被处罚记录、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3、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三、询比采购申请文件要求
参与此次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须包括以下资料:
1、报价单(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基础资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
6、贵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电子资料须与纸质资料一致。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需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盖章文件扫描为电子资料发送至xscgdgs@126.com邮箱,并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文件递交至:许昌市许州路北段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郑许市域铁路工程指挥部四楼运营管理部。
五、采购办法
1、采购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各申请人在下表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基础上投报下浮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即下浮比例最大)的为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50分;投标下浮率最低(即下浮比例最小)的得分为25分。其他申请人的投标下浮率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下浮率得分=25×((投标下浮率-最低下浮率)/(最高下浮率-最低下浮率))+25
控制价:投标下浮率≧20%
3、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如最高得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采购人组成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确定。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文件;
2、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委托书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嘉静 16638616329
地址:许昌市财政局综合大楼9楼
邮箱:xcsgdgs@126.com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细则
许昌市域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0日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细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