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公交公司客车质量损失资产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846

    根据许昌市采购审批及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组织许昌市公交公司客车质量损失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选取工作,欢迎符合项目工作要求的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公交公司客车质量损失资产评估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招标控制价:按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2009]2914号)、《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09]199号)和《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本次询比采购控制价拟定为7.7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需对深圳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销售的150辆纯电动客车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评估执业资格,取得河南省财政厅通过的机构备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在人员、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3、参与该项目申请人代表请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且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且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5、申请人工作中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出具的报告真实可靠;

    6、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需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文件密封后递交至许昌高铁东站地下停车场办公室。超过规定时间报送者,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五、比选办法

    1.询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询比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如最高得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询比人组成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确定。

   3.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活动。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文件;

   2.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委托书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文飞

    联系电话:15037478290

    地址:许昌市财政局综合大楼 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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