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311线许周界至许昌西改建项目 (西环段)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单位比选的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5-04-0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313

  根据国道311线许周界至许昌西改建工程(西环段)(以下简称西环段)的工作需要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要求,许昌广莅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取国道311线许周界至许昌西改建项目(西环段)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单位,对该项目西环段开展竣(交)工验收检测工作。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311线许周界至许昌西改建项目(西环段)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单位比选项目

   2.比选人:许昌广莅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选取方式:比选

   4.项目概况:

  国道311线西环段,项目起点位于建安区蒋李集镇圪垱村南侧,与许鄢段衔接。结束于郭桥村东侧与现有国道311线(许南路)交汇处,公路全长10.765公里。全线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指标,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中桥37.06 米/1座,小桥21.04米/1 座;新建涵洞26道;与许平南高速分离式立交1处;与公路平面交叉15处,排水泵站1处。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9839.1万元,施工图预算 49438.3万元,其中建安费34998.2万元。

  二、服务内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国道311线许周界至许昌西改建工程(西环段)项目进行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及相关技术评估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场调查、竣(交)工检测验收报告编制,通过专家和相关验收,及相关全过程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对项目交(竣)工检测的数量、质量、进度等进行全面定位监测,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准确性;提供完整的图片、影像资料。

  三、申请人要求

  参与此次比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未因重大的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通报、被处罚记录、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3.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比选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相应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

  四、申请文件要求

  参与此次的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须包括以下资料: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等基础资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  

  6.企业业绩、项目服务方案、项目人员等有关证明材料;  

  7.廉洁自律承诺书;

  8.贵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于2025年4月16日8:00前将纸质文件密封后递交或邮寄至许昌市老年大学19楼1905室。超过规定时间报送者,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六、比选办法

  1.比选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如最高得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比选人组成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确定;  

  3.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比选人重新组织比选比选活动。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  

  2.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投标文件应使用牢固的纸质信封或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骑缝章。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任何不符合密封标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4.如中标人在以后合作期间出现破产、被责令停业、严重违规和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影响合作的行为,比选人有权选用其他服务机构。

  八、比选控制价

  国道311线许周界至许昌西改建项目(西环段)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单位比选控制价不高于9.15万。

  九、本次比选公告在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地址:http://www.xcsct.cn/)发布。

  十、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自签订合同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交)工验收完成终结。

   十一、工作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证书检测类别或专业须涵盖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

  申请人须组建专业齐全的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团队。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齐全,结构合理,应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不少于5 人。

  2.须派不少于2名人员常驻项目公司进行现场复核,并配备相应软件,对于过程中的试验检测服务内容,要做好工作记录,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3.申请人服务期内申请文件填报的固定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须更换同档次专业人员,并报许昌广莅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备案。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应遵守主管部门的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并由比选人对其进行日常考核。

  5.应保证比选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比选人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工作,若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而未按时完成的,则扣减该项目的服务费用。

  6.申请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原签订的协议价格或约定的价格,如出现此现象,视为违约,并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取消中标单位的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836539275   

  地   址:许昌钧都路老年大学19楼1905室

  编辑/杨建华    校对/郑萌萌    审核/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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