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魏文路(天宝路-新兴路)段两侧树池铺设玻璃钢格栅施工单位的比选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5-10-1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2213

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邀请比选的方式选取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对许昌市魏文路(天宝路-新兴路)段两侧树池铺设玻璃钢格栅施工工作。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比选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魏文路(天宝路-新兴路)段两侧树池铺设玻璃钢格栅工程

(二)采购人: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三)比选服务内容

现状非机动车道调整为道路辅道,增加魏文路(天宝路-新兴路)段两侧树池土方回填、平整、夯实、铺设玻璃钢格栅,以及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

(四)比选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单价不高于107元/㎡。

二、投标人要求

参与此次比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未因重大的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通报、处罚,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3.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比选采购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比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三、投标文件要求

参与此次比选的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须包括以下资料: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基础资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

6.企业业绩、技术方案、项目人员等有关证明材料;

7.廉洁自律承诺书;

8.贵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5年10月17日(周五)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至河南省许昌市钧都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许昌市老干部大学19楼1905室。

五、比选采购办法

1.比选采购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二),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如最高得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采购人组成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确定;

3.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比选采购活动。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

2.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同一申请人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投标文件应使用牢固的纸质信封或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骑缝章。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上述密封要求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任何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5.如中标人在以后合作期间出现破产、被责令停业、严重违规和违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影响合作的行为,比选采购人有权选用其他服务机构。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钧都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许昌市老干部大学19楼1905室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5893735199

编辑/薛恒辉    校对/魏蕊    审核/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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