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6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6月10日至9月10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从政治上找偏差、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持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压力传导,确保整改工作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整改工作实行由集团党委统一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精心谋划,压实责任。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何继军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编制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上下联动,合力推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多次主持召开集团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八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指定党群工作部在每周的集团公司周例会上,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9月10日,巡察反馈具体问题及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如下:
1.城投集团党委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未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反复学习,未结合城投集团现状进行研讨交流。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通过理论中心组、党委会“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国资国企改革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文件精神等进行了深入细致反复学习并进行研讨交流,确保党的最新理论和政策及时传达到位,进一步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城投集团党委对国企改革工作缺乏系统谋划,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目前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落实“三会一层”职能权责,持续做到党委会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确保“三会一层”在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框架内有效运转;二是经梳理排查完善各子公司“三会一层”组织架构,确保“三会一层”职能权责在下属公司有效发挥;三是印发了《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行机制、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及决策的科学性。
3.项目推进滞后。
整改情况:城投集团党委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把控项目建设速度,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督促工作,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公司党委对市委市政府赋予公司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运营定位研究谋划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城投集团党委成立项目谋划专班,紧密围绕交通、供热、城建三大板块,积极主动谋划经营性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同时按照项目需求,提前储备运营管理人才,建立公司自己的运营队伍。
5.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用不突出。
整改情况:城投集团党委对党委研究决策事项、前置研究讨论事项进一步完善、归类,厘清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确保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得到充分讨论和论证,为集团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6.公司党委对子公司的领导弱化。
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工作条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子公司成立独立党组织,选优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加强党支部工作力量,为党支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创造良好条件;各子公司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后再提交集团公司党委审议,进一步加强了集团党委对党支部在党务工作及业务工作的领导、指导。
7.人才储备培养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了《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办法》。支持员工开展在职自学和自主选学,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营类和法律类教育实践培训工作,采取专家辅导、集中培训等形式进行培训。合理制定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并匹配相应人才;二是通过对公司现有专业人才空缺情况的梳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有效填补了公司中层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急缺的现状。
8.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人力资源部人员日常学习,规范整理审查集团公司人事档案并装订成册;在新拟定的《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中,在人力资源部增设人事管理专员岗位,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审核工作。
9.出入境证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人力部牵头,对接上级有关主管单位,研究制定并印发《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二是按照《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对接联系上级出入境管理中心,将公司全员基本信息导入许昌市出入境管理信息库进行备案,同时,按许昌市出入境管理中心要求建立公司全体人员出入境信息管理台账,做到“全员核准、全员入库”。
10.薪酬管理不透明。
整改情况:印发《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宣讲团,面向全体员工宣讲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制度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和执行要点,对员工进行答疑解惑。
11.绩效考核办法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为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在公司发展中“指挥棒”作用,人力资源部提出关于优化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的建议,并根据各业务部门工作侧重特点,合理化分配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占比,同时,在绩效指标执行过程中,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断跟进各部门(下属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沟通相关部门对数据指标进行有效完善;二是在基础年度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设置重点绩效考核指标,明确“安全责任事故、风险防控漏洞、绩效指标未达标”等情况的绩效惩罚措施,在鼓励员工干劲的同时,树立员工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12.主体责任扛得不稳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中共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持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
13.“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中共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二是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研讨交流,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持续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利用重大节日前召开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议,对身边人、身边事加强教育提醒监督,确保风清气正过节。
14.其他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部门、子公司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一把手讲廉政党课、重要节日前廉政提醒谈话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与督促,有效防止违法违规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发生;三是把廉政工作明确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在分管领域内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
15.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公司纪委通过参加或列席公司党委会、经理层议事会、周例会,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要议题决策过程的现场监督,加强对公司人才招聘、招标采购等关键领域的监督,依法、依规、依纪提高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加强对关键人员、部门的监督,组织填报个人廉政档案、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排查等,有效防止了违法违规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发生。
16.派驻纪检监察组2023年1月进驻,对公司的业务不够熟悉。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城投集团业务,详细了解公司的融资、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核心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关键节点。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增强对公司业务的全面把握与监督能力;二是制定监督计划,结合城投集团的融资、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计划;三是强化对城投集团日常监督,突出关键岗位的监督,开展对城投集团中层及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填报廉政档案,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加强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的联动协作,形成合力,重点对融资、投资、财务、业务部门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17.安全生产主动排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逐层逐级拧紧责任链条;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书,推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活动,学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应急知识,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意识;二是制定安全生产隐患“常见病”检查诊断手册,明确排查重点及应对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治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为集团高标准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18.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关于修订完善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办法,确保资源合理分配,减少滥用现象;定期抽查下属公司用车规范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下属公司在用车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公司用车政策得到严格执行,提升车辆使用效率。
19.合同订立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城投集团及各下属子公司合同进行核查,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并组织召开合同合规管理专题培训会,使员工了解并遵守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日期等要素完整无缺。
20.董事会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要求,制定年度董事会定期会议计划并通过规范董事会运行机制、明确董事会会议计划,进一步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与作用,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及决策的科学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离市委和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牢“两个责任”。集团党委将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集团纪委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确保如期完成;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三)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开创集团公司工作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99156;电子邮箱sjtgsxcb@163.com。
编辑/柴斐斐 校对/郑萌萌 审核/郑琦